大洋新聞 時間: 2013-12-05來源:當鋪 信息時報 作者: 何小敏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通訊系統傢俱員 王芳) “清華培訓”、“深圳清華培訓”,各種響亮的名號吸引了不少家長和中小學生,然而,此“清華”非彼清華。清華大學於是將深圳市清華興文化培訓有限公司及其海岸明珠分部告上法庭,昨日上午,該案在深圳市中院開庭審理。
  清華大學訴稱,1911年,清華大學(原名“清華學堂”)設立,是國內外公認的著名大學,“清華”已經約定俗成地被認為是“清華大學”的簡稱。1998年,清華大學註冊“清華”商標。但今年5月份開始,清華大學發現,深圳市清華興文化培訓有限公司及其海岸明珠分部在進行中小學生培訓宣傳中,自稱“清華培訓”、“深圳清華培訓”。經實地考察後發現,對當鋪方不但在經營場所多處顯著位置使用“清華”商標,並且擅自使用清華的校徽。
  清華大學起訴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室內設計5萬元,並登報致歉。由於被告在本案審理期間已經註銷,被告方變更為該公司的兩位股東。
  兩位股東辯稱,涉案的商標由其他股東設計,該股東因原公司虧損早已退出,現股東在接手時並不清楚。加上法律意識比較薄弱,並不是故意使用“清華”褐藻糖膠商標。
  法庭詢問雙方的調解意願,雙方均有調解意願,因未準備調解方案,法官表示將庭後調解。
    (原標題:清華大學告“清華培訓” 此“清華”非彼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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