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記者 馬祚波)為方便居民申請小區維修資金,南京市住建委近日發佈公告稱,從6月1日起主城六區的小區居民只需在所在區的住建部門申請即可,江寧、江北等地居民申請維修資金的地點不變,仍在各區內。
  以往南京主城六區的小區居民動用維修資金,需要到南京市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為了方便市民,南京市住建委決定從6月1日起,市、區兩級可同時受理商品房維修資金的使用申請,過渡期為一個月。從7月1日起,南京市政服務中心的維修資金窗口將不再受理,由主城六區單獨受理轄區內的維修資金使用申請。這6個受理中心分別為玄武區住建局、棲霞區住建局、鼓樓區住建局、雨花台區住建局、秦淮區房產局和建鄴區投促局。
  揚子晚報記者瞭解到,江蘇省住建廳和財政廳近日剛剛發佈了《江蘇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其中對維修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均詳細規定。在提取細則上,仍按照現有規定執行,即以維修涉及利害關係的物業管理區域或幢或單元為單位,經所在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同意,方可提取維修資金。此外,出現六種危及房屋安全情形的還可以應急提取,這六種情形包括: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公共護(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樓體單側外立面有脫落危險的;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以及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為了讓應急維修費用透明,《江蘇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應急單項維修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應當經過審計並向業主公示;不足5000元的,可以經利害關係業主、業委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同意,委托代管部門採取審核結算並公示。  (原標題:住宅維修資金 改到區住建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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