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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李潤文 李超 實習生 何苗《中國青年報》(2014年12月26日03版)
  編者按:假期打工是很多大學生的選擇。打工期間,社會環境、企業態度對他們之後步入社會影響深遠。遺憾的是,我們經常會聽到大學生打工遭遇種種不公正待遇。問題究竟出在哪裡、有多嚴重?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我們希望通過本組報道引起社會對此問題的關註,幫助大學生、尤其是家境貧寒的大學生能獲得更好的假期打工機會,併在完成學業後更好地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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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李長振一直懷疑“被人合伙欺騙了”。
  今年暑期,江蘇南京某高校學生李長振和3名大學生被中介公司介紹到南京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娃哈哈”)打工,按照合同,他們原本可以拿到3000多元薪酬,但企業最終以他們的身份是大學生為由,按實習對待,僅發給他們1000多元生活補貼。
  多次奔波維權沒能拿回剩餘工資,李長振很苦惱:“為什麼大學生打工維權這麼難?難道我們不算勞動者?”
  中介推薦他們去了娃哈哈
  7月初,李長振上網找到了學校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南京江寧區五一八房產信息服務中心。7月10日下午,李長振和同學趙玉全來到這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員拿出登記本讓他們挑選工作崗位,有保安等工種,月工資均在3000元左右。他們看到求職者多是大學生,翻了三四頁表格,每頁上都有二三十個名字,“不少人是我們的師兄師姐”。
  中介向他們介紹,暑期在工廠打工40多天可以拿四五千元,專門介紹了飲料廠的工作,重點推薦了南京娃哈哈。
  他們最後選擇了南京娃哈哈,在中介公司登記了日期、學校、年級、名字和聯繫方式,交了200元中介費,中介給了他們南京娃哈哈的地址和人力資源負責人何禮平的聯繫方式。
  中介公司的高先生告訴李長振,200元中介費並不高,包含100元服務費、100元報名費,“其中還要給南京娃哈哈交50元”。高先生說,勞務公司之間有競爭,但只要說是他介紹的,肯定能入職。
  當天,大學生李昊和俞宏銳也先後通過網絡找到了這家公司,中介提供的工作有發傳單、到電子廠或南京娃哈哈打工。
  中介介紹說,發傳單的工作不穩定,而去電子廠要求一男兩女才能去。“我沒有兩名女同伴,所以就選擇去南京娃哈哈。”李昊說。
  7月10日下午4點,南京娃哈哈在門衛室安排了面試。
  李長振回憶,面試官是南京娃哈哈人力資源部經理何禮平,當他和趙玉全說自己是中介公司高先生介紹來的時,何禮平點了點頭,沒問他的身份。因為有高先生的關照,李昊和俞宏銳也順利入職。
  7月14日,他們都與南京娃哈哈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李長振說,簽協議時,對方拿出一張填好的表格讓他們抄,但特別要求他們不能在合同上填寫日期。簽完合同,對方全部收走,4人都沒有拿到勞動合同。
  南京娃哈哈:大學生打工只能按實習算工資
  每天工作10個小時以上,周末也不休息——儘管工作強度很大,李長振等4人還是在南京娃哈哈工作了20多天。
  李長振說,如果超過一個月,辭職程序就非常複雜,他們不得已選擇辭職。8月11日,他和趙玉全辭職去財務部門領錢,負責人說:“原來你們是學生啊,怎麼不早點兒說。”
  “你也沒問我們身份呀。”李長振辯解。
  隨後,人力資源部經理何禮平與他們發生爭執。“他很生氣地說我們欺騙公司,有人舉報我們是學生,還清楚地報出了我的學校、專業、年級。”李長振說。
  爭吵中,車間的工段長突然進門當面舉報他是大學生。
  李長振很疑惑,公司是如何獲取他們的信息?公司為什麼要在他們辭職後才提出他們是在校大學生?
  何禮平對他們說,大學生不受勞動法保護,只能領取實習生活補助,每天80元。
  本來,如果按照每個月工作21.75天算,趙玉全可以拿到3021元工資(不算周末雙倍的加班費)。結算結果卻是,趙玉全1297.2元工資,李長振1310元工資。
  李昊和俞宏銳也遭遇了同樣的經歷。李昊在南京娃哈哈工作29天,只休息1天,其中工作12小時的有14天。公司結算1680元,除去兩個月的保險費,只剩1000元左右。
  李昊說,人力資源部員工拿出的資料有他的照片,這張照片是學校給他辦理市民卡的照片,市民卡上有照片、姓名、身份證號、社保賬號、銀行卡號等信息,他從未提供給別人。
  李昊很疑惑,公司怎麼會有這張照片和他在校的資料?是不是中介公司提供的?
  第二天,他們來到中介公司,發現辦公室大門緊閉,等了半小時也沒人。撥打電話提示已停機,“我們這才感覺受騙了”。他們最後選擇了妥協。
  李長振說,在何禮平的要求下,他們寫了保證書,要求他們不能泄露公司機密,不能侮辱公司。還警告他們,如果這件事泄露出去,會把他們隱瞞大學生身份求職的事情通報學校。
  中介:南京娃哈哈不排斥收大學生
  8月29日,中國青年報記者找到江寧區五一八房產信息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高女士一人在辦公。
  高女士介紹,他們公司與南京娃哈哈第一年合作,推薦了10多個人,都被南京娃哈哈錄用了,其中有幾個是大學生。
  “信息在我們這裡,我們只要跟南京娃哈哈說一下姓名就可以了。”高女士稱,南京娃哈哈的員工流失也很大,一直缺人,都跑到農村去招人了。
  高女士說,他們是正規的勞務中介公司,嚴格按照企業要求找人,“不符合要求肯定不讓你去,讓人白跑一趟有什麼意思”。
  既然南京娃哈哈不招收大學生,為什麼中介公司還要推薦大學生呢?
  “他們不排斥大學生。”高女士說,“如果(南京娃哈哈)不要的話,我們也不會招。我們也怕送進去雙方發生勞務糾紛。”
  9月2日,該中介公司一名負責人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他們公司的一名業務員與南京娃哈哈談了合作,對方要求招收16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員工,並沒有身份限制。
  這名負責人說,他們招收的工人都是符合南京娃哈哈要求的。他認為,即便是大學生,也符合這個要求,公司也能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南京娃哈哈並沒有認真履行企業責任”。
  南京娃哈哈被指工人勞動時間超過國家標準
  記者調查發現,李長振他們的遭遇並不是個案。中國青年報記者接觸了11名南京娃哈哈的離職員工。工作累、待遇低是受訪者的普遍反映。
  22歲的甘肅小伙子葉志彪在人才市場的數十個崗位中選擇了“南京娃哈哈”,他認為,品牌企業在用工和員工福利上會比其他企業要規範。
  然而他工作了14天就辭職了,扣除保險,最終拿到562元。
  他說:“每天工作12小時,與血汗工廠沒有區別。”
  程培培在灌裝車間幹了3個月,每天工作12小時,但他連續幾個月工資基本不超過2000元,與進廠時談的3000元相差較大。
  多名員工反映,南京娃哈哈有兩份出勤表。
  員工們提供的考勤表顯示,多數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是12小時,以上班天數和上班工時計算薪酬,這份表格沒有員工簽字。
  另一份出勤工時表顯示,員工工作時間每天最多10小時,以出勤天數和出勤小時數計算工資。這份表格有員工簽字。
  “公司管理很混亂。”離職員工陶匯良稱,這是他辭職的主要原因。陶匯良說,簽字的考勤表是為了應付勞動部門的檢查,另外一份是真實的出勤表,用來計算工資。
  《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但每月不能超過36小時。
  每月正常工作時間是21.75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個人工作時間是174小時,如果每月不能延時36個小時,每個人工作最長不能超過210小時。
  但今年5月的南京哇哈哈“新超凈線考勤表”顯示,25名工人(其中5名是剛入職試用的工人,工作不滿1個月)中,19名工人工作時間超過210小時,其中17人超過300小時,最多的工作時間達364個小時。
  李長振等4名大學生在南京哇哈哈工作一個月,工作時間也都超過210小時。趙玉全工作267個小時,李長振工作268小時,李昊更多。
  李長振證實,在他們工作的一個月內,有二三十人辭職。陶匯良說:“工作累、待遇低,造成南京娃哈哈公司員工流失率高”。
  李長振到江寧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工作人員答覆稱,大學生勞資糾紛不在勞動仲裁範圍內,不予受理。法院工作人員建議他們先起訴後調解,並告知大學生打工是法律盲區。
  江蘇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政策法規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在校大學生不能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勞務合同或者實習合同。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視為勞務合同,企業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報酬進行支付。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42條規定,企業不得安排學生定崗實習每日超過8小時、每周超過40個小時。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鞠建榮認為,企業無權自行撤銷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南京娃哈哈公司認為這些大學生存在隱瞞身份的行為,只能申請仲裁或訴訟,請仲裁機構或法院撤銷這份合同,這份合同在有關部門撤銷前都是有效合同。
  鞠建榮說,按照目前大學生最後領取到的工資,南京娃哈哈公司違反了南京市1480元最低收入標準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正常工作時間的最低工資,南京娃哈哈違法克扣了他們的加班費。
  截至發稿,中國青年報記者先後聯繫南京娃哈哈公司和娃哈哈集團公司總部,提出採訪要求,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原標題:大學生假期打工遭遇工資克扣維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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